《芜湖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9 16:54信息来源: 芜湖市国资委阅读次数:编辑:综合法规科 字体:【  

2023年12月27日,市国资委出台《芜湖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国资综〔2023〕166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3月,市国资委陆续确认公布了12户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的主业,明确了企业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一年多来,市国资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心无旁骛攻主业”重要论述要求,推动市属企业聚焦主业加快发展,持续培育新动能,但仍存在产业布局略宽泛、主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引领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作部署,芜湖市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主业核定工作,并发布《关于核定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的通知》,共核定12户市属国企核心主业29个、培育主业7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建立完善市属企业主业动态调整机制,严控高风险投资,做专做强做精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服务我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要求,市国资委根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任务要求,参照《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皖国资科规〔2022〕54号),起草了《芜湖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市属国有企业及委相关科室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于近日出台了《芜湖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三、起草过程

在参照《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皖国资科规〔2022〕54号)的基础上,我委结合芜湖市实际,起草了《芜湖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中下旬征求了各市属国有企业及委相关科室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于12月25日提请委党委会议研究审议,研究通过后,近日出台了《芜湖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四、工作目标

加强和规范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建立完善市属企业主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引领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转变企业发展方式严控高风险投资,做专做强做精主业,提升市属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共五条。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定义和适用范围、用途和意义、工作职责分工。

第二章 主业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共两条。明确了市属企业确定主业应当遵循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国资国企改革要求、企业发展规划方向、企业功能定位、企业发展基础的基本原则,从名称、分类、数量、指标等四个方面提出主业确定的标准。

第三章 主业确定的程序和报送材料,共三条。明确了主业确定程序、报送的材料,以及主业动态调整的要求

第四章 主业管理重点和全程监管,共六条。强调了企业要围绕主业加强投资管理、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向主业集中,同时从建立考核机制、联动机制两个方面对市国资委主业管理提出要求。

第五章 附则,共三条。明确解释权、特殊类型企业管理以及施行日期。

六、创新部分

一是系统规范。本《办法》是国资委第一次就主业管理工作专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除总则和附则这一规范内容外,从主业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主业确定的程序和报送材料、主业管理重点和全程监管三个方面,明确主业依据什么定、如何定、谁来定、谁来管等一系列具体要求和程序,全面规范,系统明确。二是职责明确。国资委负责制定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审定属企业主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主业管理制度,加强主业动态监管等。属企业按程序确定主业,建立健全内部主业管理制度,围绕主业开展投资活动,建立动态分析机制等。

七、保障措施

明确分类标准将主业分为核心业务和培育业务,核心业务指在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在业内具有明显的特色优势,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业务,原则上不超过3个,纳入核心业务的单个主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等指标至少有一项占企业总量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第一核心业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培育业务指目前各项指标占比较小,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未来可成为核心业务的业务,原则上不超过2个,指标占比不做限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视情况增加1-2个培育业务;新兴产业投资视同主业,个数和指标均不受限制。加强动态调整主业确认后,原则上五年规划期内不作调整,因涉及联合重组、资产(股权)划转、资源整合、战略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的,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需重新履行主业确定程序,同时提出市属企业要建立对二级企业主业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分类考核和联动机制明确提出将企业主业发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并要求市属企业聚焦主业形成内部考核责任传递机制,同时明确市国资委发挥战略规划、法律合规、干部人事、产权管理、考核分配、财务评价等相关监管职能,实现对市属企业主业发展情况的全程监管;对违反本办法及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主业管理职责,在经营活动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对瞒报、谎报、不及时报送主业管理情况的市属企业,市国资委予以通报批评。突出创新改革导向明确市属企业要围绕主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突出主业开展专业化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向主业集中,不断增强主业的资源配置效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注重防控风险要求市属企业根据情况,定期对核心业务和培育业务的资产、经营、投入、产出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客观、准确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优化调整方案,防控偏离主业发展的风险,并随市属企业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情况一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解读部门

市国资委解读部门:综合法规科    联系人:刘雯        联系方式:0553-288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