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4 09:38信息来源: 芜湖市国资委阅读次数:编辑:产权管理科 字体:【  

《芜湖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产〔2022〕106 号,以下简称《交易办法》)自2022年6月22日起施行。现就《交易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交易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及《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皖国资产权〔2016〕1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国家、安徽省及部分市均制定出台了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相关办法,为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出台交易办法着力推动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从制度层面谋划简政放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月,市国资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芜湖市实际,草拟了《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年2月7日,市国资委书面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意见;2月24日,市国资委再次书面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意见。

2022年3月15日,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2年4月14日,市司法局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33个单位的意见。

2022年4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2022年5月20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2年6月6日,《交易办法》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交易办法》出台,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规范。

、主要内容

交易办法共分章,七十三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则和审批权限部分。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遵循原则、适用范围、名词释义、国有资产交易需要遵守的相关要求以及明确了一般情况下各级人民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于产权转让增资事项的审批权限。

(二)主要内容部分。分别对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企业资产租赁等资产交易行为的决策程序、申报所需材料、交易方式、进场交易流程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1.企业产权转让产权转让的决策依据、转让方案、审计、资产评估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产权转让的原则、信息披露方式、非公开协议方式适用情形等事项。

2.企业增资企业增资的增资方案、决策依据、审计及资产评估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企业增资的信息披露方式、增资交易程序、非公开协议方式适用情形等事项。

3.企业资产转让。对企业资产转让的方式、转让底价转让信息公告期及非公开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等进行了规定。

4.企业资产租赁明确了企业资产租赁的原则,确定了非公开协议租赁的适用范围和相关工作程序,对于企业部分特定经营活动明确经认定后可不进场交易。

(三)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部分规定了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的监管责任,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金融类、文化类企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政府设立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特殊条款。

六、创新举措

将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资产租赁行为全部纳入国有资产交易管理范围,推动国资监管机构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明确了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的管理职责,并结合实际,就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涉及的资产转让、产权转让、增资等重大事项明确了分类分级审批权限。

七、保障措施

市国资委将做好对《交易办法》的解读工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严格贯彻落实《交易办法》,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解读机关

芜湖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解读人:王轩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288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