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资委主任夏峰解读:《芜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6-28 08:22信息来源: 芜湖市国资委阅读次数:编辑:企业改革科 字体:【  

问:《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实施?

市国资委主任夏峰文件自2022年6月22日正式施行原《芜湖市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的通知》(国资经〔2016〕8号)同时废止

问:什么是投资以及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市国资委主任夏峰投资是指企业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实施的投资行为,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其他投资等。

适用范围: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子企业实施的投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问:《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市国资委主任夏峰2017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安徽省国资委出台《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皖国资规划〔2017〕157号)为了更好适应当前经济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转变监管理念,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来进一步激活我市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现根据上级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问:企业哪些投资事项,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市国资委主任夏峰(一)股权投资项目:单项金额在1亿元以上(不含本数)的投资项目;(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项金额在2亿元以上(不含本数)的投资项目;(三)境外投资项目。

问:哪些投资事项,由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市国资委审核

市国资委主任夏峰(一)股权投资项目:单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1亿元以下(含本数)或达到市属国有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10%以上(不含本数);(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项金额在1亿元以上(不含本数)、2亿元以下(含本数)或达到市属国有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20%以上(不含本数);(三)主业范围外、负面清单外的投资项目。

文件制定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市国资委主任夏峰《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为企业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合理优化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规范。指导国有企业服务我市发展战略,聚焦主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有资本运营方向,监督企业依规依法开展投资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实现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营、提高投资回报、提升资本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我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市国资委主任夏峰《管理办法》共分8章,36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投资监管体系建设,第三、四、五章是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第六章是投资风险管理,第七章是责任追究,第八章是附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则。主要阐述市国资委围绕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结合职能转变,以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市属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企业是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企业应当认真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合法性审查。市国资委以投资方向、风险防控、程序合规为重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履行出资人审核或备案程序。

(三)投资事前管理。1.对企业投资事项按照投资金额及类别进行权限划分,由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市政府、市国资委审批或备案。2.企业申报投资项目时,应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严禁为规避监管将投资拆分为多次进行。

(四)投资事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对实施、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投资事后管理1.市属国有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上年度企业投资完成情况报送市国资委。2.市属国有企业应当每年选择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形成后评价专项报告。

(六)投资风险管理。设立禁止或限制投资行为,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将境外投资风险管理作为投资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七)责任追究企业及市国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办法的责任追究情形。

(八)附则本办法的执行范畴、解释单位及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