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科(党建指导科)
发布时间:2024-03-26 08:16信息来源: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委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或提出任免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及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负责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代表的资格认定和委派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领导人员出国(境)审核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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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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