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就部分国企作风建设问题开展约谈

发布日期:2020-01-23 11:14 来源:芜湖市国资委 作者:范红群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作风建设,元旦期间,驻委纪检监察组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国企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根据驻委纪检监察组抄告函要求,市国资委党委开展2020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并于121日分别对新中房公司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江澜,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毅,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孟寺坡参加了约谈。

孟寺坡同志指出两家国企在本次作风建设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国企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江澜同志对两家国企领导人员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切实认真加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二要强化政治意识,对存在的问题要反躬自省、引以为戒,要加强岗位廉政教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真落实真履行。三要健全完善制度,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堵住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举一反三、对症下药,切实做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依据有抓手。四要严抓整改落实,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查找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问题整改,营造企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切实做到国资系统作风建设有整改有成效。

    两家市属国企主要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今后一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契机,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制约监督机制,有效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